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陵县百事通 2026-02-22 450 10

被害人和受害人区别解析:法律与日常用语的细微差异

被害人和受害人区别

在日常生活和法律领域中,“被害人”和“受害人”这两个词语经常被提及,许多人甚至将它们视为同义词使用。然而,实际上这两个词在法律意义和使用场景上存在一定的差异,理解这些区别对于准确表达和法律认知尤为重要。

首先,从词语构成和基本含义来看,“被害人”一词强调的是遭受具体犯罪行为侵害的人。这里的“害”指的是违法犯罪所带来的伤害或损失,因此“被害人”通常用于刑事案件中,特指因犯罪行为直接受到身体或财产损害的人。例如,遭遇盗窃、抢劫、侵害人身权利等刑事案件中的直接受害者,都可以称为被害人。

相比之下,“受害人”则是一个更为广泛的概念,涵盖了所有因某种不利事件而遭受损失的人。除了犯罪行为之外,受害人还可以是交通事故、侵权行为、自然灾害等各种情形下的损失承受者。因此,“受害人”不仅包括被害人,还包括那些在民事纠纷或其他非刑事事件中受到伤害的人。

其次,从法律角度来看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和相关司法解释中多使用“被害人”这一概念,明确指涉犯罪案件中的权利受侵犯者。被害人享有特定的法律权利,如报案权、请求赔偿权以及参与诉讼的权利等。而“受害人”在民事法或行政法领域更多出现,用以描述因各种原因遭受损害的一方。

此外,语言习惯上,“被害人”更侧重于描述状态,强调被动遭受侵害的事实;而“受害人”则兼具描述身份和情感色彩,常用于表达对伤害者的同情和关注。在新闻报道、社会讨论中,选择使用哪个词汇,往往取决于语境和表达的侧重点。

综上所述,虽然“被害人”和“受害人”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互换使用,但严格来说,“被害人”专指刑事犯罪中直接受害的人,而“受害人”范围更广,涵盖所有遭受损害的个体。理解这一区别,有助于我们在法律学习、司法实践以及日常沟通中更加准确和专业地使用这两个词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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