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陵县百事通 2021-01-16 450 10

鹏元征信擅自从事个人征信业务被罚近2000万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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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个人征信领域首份罚单诞生。

  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,鹏元征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鹏元征信”)因存在两项违法行为,合计被罚没1979.55万元。据悉,此次罚没金额系目前征信机构收到的最大罚单。

  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在接受《国际金融报》记者采访时分析指出,征信机构在个人征信领域首收罚单是监管“堵偏门”的重要表现,征信业务属于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,市场机构不得擅自从事个人征信业务活动。

  鹏元征信收近2000万元巨额罚单

  依据行政处罚信息,鹏元征信因存在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个人征信业务活动;企业征信机构任命高级管理人员未及时备案的违法行为,被没收违法所得1917.55万元,并处罚款62万元,合计罚没1979.55万元。

  对于被处罚一事,鹏元征信近日回应称,已收到了央行的行政处罚通知,并接受处罚、积极拥抱监管、认真吸取教训,强化风险管控,合法合规开展业务。

  鹏元征信表示,本次处罚是由于2019年对机构客户提供的个人报告中,少量报告含有个人贷款信息。已于2019年底完全停止对外提供含有个人贷款信息的报告,完成了央行要求的全部整改内容,现有业务和产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,可以继续为用户提供服务。

  资料显示,鹏元征信成立于2005年4月8日。2015年9月,鹏元征信在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办理备案。2018年10月,鹏元征信正式成为国家发改委批准的“综合信用服务试点机构”,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综合信用服务业务。

  依据天眼查信息,鹏元征信前三大股东分别为:深圳市菁木科技有限公司(持股比例53%)、谷国良(持股比例14.41%)、上海汇熹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(持股比例10%)

  个人征信“开正门、堵偏门”

  2013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《征信业管理条例》规定,未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个人征信业务,这意味着未获审批的机构不得收集或对外提供个人信用信息。

  苏筱芮分析称,征信机构在个人征信领域首收罚单充分释放出这样一种市场信号:在我国,凡是搞金融的必须持牌,征信业务属于金融业务,征信行业属于金融业,因此也必须持牌经营。

  苏筱芮认为,我国个人征信业正处于“开正门、堵偏门”时期,从2020年央行受理朴道征信有限公司(筹)个人征信业务申请可以看出,个人征信牌照开闸是“开正门”,而此次罚单则是为了“堵偏门”。

  2020年12月28日,由北京金控、京东数科、小米电软、旷视科技、聚信优享共同发起设立的个人征信机构:朴道征信,在获得央行颁发的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后,于北京朝阳自贸区注册成立。这是继百行征信后,第二家获批个人征信业务牌照的市场化机构。

 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在近日召开的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表示,征信经营的是信息,信息涉及到人民的信息权益维护问题,一定要把信息安全和权益保护放到首位。要稳妥推进个人征信机构准入,个人征信服务一律持牌经营。另外要采取措施,切实加强对征信信息的保护,特别是个人征信信息的保护,确保各类征信系统网络环境、技术架构的安全性。

  苏筱芮预测称,2021年将成为个人征信合规、蓬勃发展的重要年份,预计后续将有更多市场化机构积极参与申请个人征信牌照,恪守信息安全、隐私保护等监管要求,与数据规范、数据治理、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结合起来,在坚持合规的基础上稳健前行。

(文章来源:国际金融报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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